个人数据处理政策
1. 处理者与适用范围
数据处理者为个体经营者斯维林·安德烈·维克托罗维奇,纳税人识别号(INN)772872317733,个体经营者国家基本登记号(OGRNIP)322774600176722。通信地址:117647,莫斯科,邮政信箱 15。数据事务联系方式: mail@svirin.work. 数据处理者信息.
本政策适用于访问 svirin.work、处理相关咨询以及协商和履行订单。个人数据依据 27.07.2006 第 152-FZ 号俄罗斯联邦《个人数据法》及其他适用要求处理。
2. 原则与依据
处理限于具体、合法的目的和必要的数据范围。不允许将互不相容的目的混合处理,也不允许过度保存。处理者采取措施保障信息的准确及时、保密与安全。
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依据包括单独表达的同意、应数据主体请求订立及履行合同、法定义务、在尊重数据主体权利的前提下保护权利与合法利益,或其他适用依据。对某一目的的同意不会自动扩展至其他目的。
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如需提出一般问题或咨询服务,发送一封电子邮件即可。无需事先按照模板拟写同意声明、另行发送同意邮件或重复发送问题。
为应个人数据主体本人的主动要求订立合同,或履行该主体为当事方、受益人或保证人的合同,适用俄罗斯联邦第152-FZ号《个人数据法》第6条第1款第5项,但仅限于为该目的所必需的数据。
对于其他自愿发出的一般咨询,只有在最低限度的数据处理是为实现审阅所收到的问题并作出答复这一合法利益所必需、符合处理目的及发件人的合理预期,且不侵犯其权利和自由时,才适用该法第6条第1款第7项。处理的必要性、数据范围及允许的保存期限须根据具体咨询分别评估;这并非对通信内容进行任意处理的一般授权。
仅使用处理该咨询所必需的联系方式、文本及与问题有关的信息。这一安排并不自动允许处理附件中的任何数据、第三方信息、特殊类别数据或生物识别数据。广告、非必要的访问分析及材料公开发布,均须有各自适用的依据,并在需要时取得单独同意。
如果某项具体处理确实需要同意,将在处理开始前另行发出请求,说明目的、数据范围、处理操作及期限。无需在每封普通邮件中自行附上同意声明。
3. 目的与数据范围
3.1. 处理咨询
在自愿发送邮件时,将处理发件人地址、姓名及其他提供的联系方式、邮件内容、对象信息以及附件材料中的必要数据。目的是理解请求、明确情况并作出回复。
网站不通过服务器端表单接收申请或文件上传。邮箱链接会打开访问者的邮件程序。咨询不会创建广告订阅,也不构成对可选分析功能的许可。若处理以同意为依据,则应按下列文件规定的程序单独表达: 咨询数据处理同意书.
3.2. 合同订立与履行
处理客户、其代表及约定成果接收人的信息、联系方式与结算信息、任务说明、必要材料、通信、成果及履约文件。目的在于安排和完成订单、办理结算,并向有权接收的人交付成果。
3.3. 法定文件与权利保护
为履行法律要求,处理结算、合同及其他法定文件。有关索赔和争议的信息在必要范围内用于处理相关事项及保护权利。存在这些目的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保存全部材料。
3.4. 页面传输与安全
请求页面时,托管基础设施会接收 IP 地址、时间、请求地址、浏览器传送的技术标头及建立网络连接所需的其他信息。技术日志用于服务运行、诊断与安全。日志内容及技术保存期限取决于所选基础设施;不得据此将日志用于广告。
3.5. 可选分析功能
经单独许可后,在正式域名上启用 Yandex Metrica,计数器编号 113803049。数据可能包括服务接收请求时的 IP 地址、Cookie 与访问标识、设备及浏览器技术信息、访问页面、时间与来源。
Webvisor、点击热图、电子商务和外部链接自动跟踪已关闭。网站不会将通信内容、联系方式和咨询材料作为分析参数传送。详细条款与选择程序见 分析功能同意书 和 Cookie 规则.
3.6. 广告消息
只有在事先单独同意接收广告,且具备处理邮件订阅数据的适当依据时,才可通过联系方式发送广告。咨询、缔约、浏览页面及同意分析功能均不会创建此类订阅。
网站未设置自动订阅表单。以下文件: 接收广告同意书 和 邮件订阅数据处理同意书 仅在另行自愿确认时适用;文件本身不会启动邮件发送。
4. 处理方式与接收方
在必要范围内进行接收、记录、存储、整理、更新、检索、使用、有依据地提供访问、封锁、删除及销毁。处理可采用自动化、非自动化或混合方式。
技术传输和存储使用托管与电子邮件基础设施。聘用技术服务供应商不赋予其独立将数据用于广告的权利;委托处理时须遵守法律要求。传输前,根据适用依据和约定渠道确定接收方及允许传输的范围。
分析数据由 YANDEX 有限责任公司在所许可服务功能所需范围内接收。该服务的数据处理条款载于 Yandex 政策 和 Metrica 条款.
仅有咨询行为不足以授权将材料发布于作品集、广告或公共数据库。聘请专家、实验室或向代表交付成果时,须具备必要依据并遵守保密要求。法律要求的许可与承诺应另行办理。
5. 处理与删除期限
- 未订立合同的咨询及必要材料:保存至目的达成,但不超过最后一次实质性沟通后 90 个日历日;如无后续沟通,自收到咨询之日起计算。
- 合同相关材料与文件:限于履约目的及适用的法定强制保存期限。不因存在法定会计凭证而保存多余材料。
- 分析选择:在浏览器中最多保存 180 天。到期后重新请求选择;仅浏览页面不会延长该期限。
- 分析数据的最长期限为自收集起不超过三年;如提前达成目的或出现法定事由,则提前停止处理。服务基础设施的条件与 Cookie 有效期分别考虑。
- 有关同意、已执行的拒绝及权利保护的最少信息:仅在独立、合法依据下,以必要内容并在实际需要的范围内保存。
撤回同意或达成目的时,停止基于该依据的处理;若无其他独立依据,应在法定期限内销毁数据。删除范围包括工作副本与邮件副本,而非仅删除可见的咨询记录。
6. Cookie 与本地设置
网站自身在浏览器中保存分析选择与动画模式。分析库仅在获得许可后,且仅在 svirin.work 和 www.svirin.work 域名加载;私人预览版本不使用正式计数器。拒绝不会限制访问内容与联系方式。
主要页面与法律页面均提供“分析设置”按钮,可用于更改或撤回选择。本地删除 Cookie 不等于删除服务基础设施中已处理的数据;对这些数据应另行向处理者提出请求。
7. 权利与请求
数据主体有权获取法律规定的处理信息,在具备依据时要求更新、封锁或销毁数据,撤回同意,并向主管机关或法院投诉处理者的行为。
请求请发送至 mail@svirin.work 或通信地址。请提供可用于查找咨询或订单的信息。为保护数据,可能要求适度确认身份或权限。仅在必要范围内要求补充数据。
8. 第三方与受保护信息
发送材料时,发件人应具备合法依据和权限。其同意不代表所有被提及人士均已同意。处理者分别评估依据是否充分及必要处理范围。
首次邮件不应包含特殊类别数据、生物识别数据或限制访问的信息。若约定任务确需这些数据,应在传输前确定允许的依据、范围及保护方式。普通咨询同意书不能替代法定书面形式或法定许可。详见—— 材料交付条款.
9. 安全保护与修改
处理者限制信息访问,使用所选系统提供的保护工具,核查传输依据,并根据数据性质采取组织和技术措施。新版政策不会自动扩展此前表达的同意。
现行版本发布于本页。